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标准为,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调整办法由省。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您好;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配偶每月40%,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自治区: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