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公安机关对于弃婴处理流程不尽相同。 以张家巷地区为例:派出所接到捡拾弃婴报案,完成询问后,应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找弃婴儿亲生父母。派出所应于接警后一星期内向市公安局户政科报告,并提供捡拾弃婴儿的照片和有关情况。公安部门应及时在规定要求的媒体进行公告(正常情况一个月集中公告一次)。凡在公告后60天内无人前来认领或提供查找线索的弃婴儿,公安部门向儿童福利院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并提供《弃婴、儿捡拾证明登记表》、《弃婴、儿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无捡拾人的提供《弃婴、儿报警证明登记表》、《无法出具捡拾人捡拾弃婴、儿证明的情况说明》。至此,儿童福利院正式收养该“弃婴儿”,并为其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