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打卡,无考勤,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自己加班:
1、最简单直接的就是加班条,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如果自己没有底根联可复印或拍照。
2、有证人出庭作证,证明看到或和员工一起加班。
3、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
4、体现加班的排班表等相关表单可作为证据。 如果公司要求加班不打卡不考勤,也不走加班申请手续(加班条),员工是可以拒绝加班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