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方法,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承包经营责任制只是财产的租赁经营,并不包括职工社会保险,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允许企业可以将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嫁到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者身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与职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了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也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此,企业即使实行了经营承包,也必须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