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概念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指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并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这类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该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登记生效后,该协议的相关内容才一起生效。但在登记完成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协议的相关内容依然可以修改、变更乃至反悔。广义概念的离婚协议书还包括在法院离婚诉讼期间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这种协议,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可以反悔,但是签字送达后即行生效,不能反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