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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24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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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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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全文
    11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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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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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如何分割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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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离婚分割经营权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该项权利是发生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后;
其次,夫妻双方均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那么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便应当归类于家庭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制定分配方案,如果双方就此问题不能达成共识,则应提交至法院,由法庭根据实际状况作出最终裁决。
而对于另外一种情形,即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已经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在递交申请离婚的时候,对方并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这时候,我们将这种情形定义为个人私有财产,并不会将其列入到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来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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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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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发现公司财务造假,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该公司应受到的处罚包括在人民币5000元至上百万元之间进行罚金的缴纳;
对于其核心责任人及其他应承担直接责任的相关员工,则可处以3000元至50万元的罚款额度;
若此情况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那么他们在各自的单位或相关机构中,将有可能被依法撤销职务甚至开除。
特别是对于涉事的财务人员,他们将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再从事任何与会计相关的职业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科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二、假账法律责任追究人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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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男女双方均未依法取得结婚证书而共同以夫妻之名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即为同居关系。
当双方决定解除这一同居状态时,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在同居期间,一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方式所得到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应归其个人所有。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经查实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则应按照各当事人的出资额比例进行分割。
若查明该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则双方应对共有财产共同行使权利;
若无法明确该财产究竟属于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共有,则应视为按份共有,且在无法确定出资额比例的情况下,应视为等额享有。
在处理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如有相关协议,应依照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若无协议,则应依据等分原则进行处理,同时还需考虑到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等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工程款没预算出来离婚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当事人间已就财产归属问题作出明确、以书面形式体现或者是经口头约定而无异议的约定,则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依此约定进行处理。
然而,如该约定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则将被视为无效。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各类资产;
一方或双方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取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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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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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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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进行偿还的仅仅是夫妻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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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有关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其主要环节牵涉到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所得税三大税收方面。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关于增值税。
通常情况下,包装物押金在收取之初并不需要征收相应的税费,然而,若逾期超过一年仍然未能得到返还,那么就应当将其纳入销售额范畴内,依法进行征税。
而针对酒类产品而言,包装物押金在收取之时便需开始征税,逾期之后则无需再行征税。
其次,关于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并非以定价方式与产品一起销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那么这项押金便不能被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进行征税。
但是,如果逾期未予收回的包装物不再予以退还或者超过一年(包括一年在内)以上仍然没有退还的押金,那么这些押金就必须要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消费税。
最后,关于所得税。
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应当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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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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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债权人来骚扰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债务人持续不断对当事人进行滋扰的行为,此类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处罚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需处以五至十天的拘留处罚,且可以同时附加罚款,罚款金额在五百元人民币以下。
在此基础上,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对他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干扰和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犯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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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欠债男方要还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女方家庭所背负的债务问题,只需按借款协议规定的时间由其父母自行偿还便可;
若届时未能全额支付债务,亦可与债权方进行协商,商定分期偿还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案。
在任何情况下,女方父母的负债均不应牵涉到男方,即便两人已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债权人亦无权向男方追讨女方父母的债务。
然而,若男女双方未就婚前财产归属达成明确共识,并将之设定为共有财产的话,则女方用其个人婚前财产资助父母偿还债务,男方并无权力对此加以阻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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