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租赁合同应当按照财产租赁合同依照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