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北京双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过程如下:
1、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须向双方单位计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进行核实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女方单位持双方申请、女方《户口本》、《结婚证》及有关材料(病残儿”带诊断证明、病历;双独”带双方父母单位及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收养后双孕”带收养子女证明及妊娠证明;再婚”带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注: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由女方单位填写,男女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当事人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工本费5元。
4、街道计生办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及有关材料送区计生委审批。
5、区计生委在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返给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交给女方单位转交当事人。要求单位对当事人发放宣传材料并记录。
6、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户籍地发生变化后,迁入地街道计生办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盖章。
7、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如配偶死亡或离异的,原《生育服务证》作废(女方已怀孕的除外),女方单位(居委会)收回,交原核发《生育服务证》的计生办予以注销(如发生户口迁移并已进行了变更登记的则由新迁入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