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放开了二胎生育政策后,二胎的政策动向成为了目前年轻人关心的话题,有何福利,有何约束,大家都想了解清楚。二胎的政策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二人负担四个老人等负面问题的重大措施。北京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增加产假天数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增加配偶陪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
三、北京市产假工资多少钱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1、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2、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4、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5、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从上面资料可以看出,北京单独二胎政策新动向中主要是关于产假和陪产假天数的变动,增加了产妇的产假天数和配偶陪产假的天数,还规定了产妇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以上就是小编与大家分享的关于北京二胎政策新东向的相关资料,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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