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受害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不认可,或者觉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疑问不合理的地方,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
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交通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