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龄应根据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以社保的参保年限算;
2、当事人属于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龄,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3、在视同缴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5: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根据个人累计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6、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3条、15条、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