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后不开庭,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由上述可知,劳动争议仲裁自受理后,最长的仲裁审理期限是60日,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就可以直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