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责,但如果涉及到赔偿问题,还需要过去处理一下,因为保险单是原车主的名字。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侵权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车辆已经过户的,可以让受害人去,作为车主拿着车辆过户资料去应诉,到时会处理的。如车辆也没有过户,那就麻烦一点,拿着购车合同、支付票据去看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