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在劳动仲裁胜诉后规定的期限内公司并无给钱意向的时候,可以拿着裁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会通知公司在规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公司财产线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强制措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胜诉后,如果双方未在15天内到,那么裁决书生效。裁决书生效后公司没钱支付的,劳动者到基层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公司没有钱,也可以强制执行公司的办公用品、应收账款、办公车辆以及其他可以变现的财产。强制执行的含义: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