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一些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
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情形二:未入住、未使用物业可打七折
纳入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而房屋一旦开始装修,就认定是入住。
情形三: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不收服务费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车库除外、阁楼减半);未办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