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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药费可以只赔偿医保用药部分吗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1-04-01 江西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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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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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全文
    8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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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误工费只陪一部分?
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损失计算,和伤残等级没有关系.申请的时候时候要提供你月收入证明,如果你工资是3500元以上的,就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凭个人身份证到税务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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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如何办理赠送部分房产的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房屋赠与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共同前往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手续,完成后领取赠与公证书;
其次,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地质测量单位进行面积测绘或转绘工作,完毕后获取相应成果;
接着,申请人需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完成后取得完税证明;
随后,申请人将所有准备齐全的资料送达至收件窗口,申请赠与登记;
最后,收件人员收到资料后予以立案受理,收取登记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同时,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即受赠人)须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赠与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此外,房屋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最后,房屋赠与当事人需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件:
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赠与人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方可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而此处的交付则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房屋赠与应满足的条件包括:
1、赠与行为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且房屋赠与的效力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房屋必须属于赠与人个人所有且拥有合法所有权;
3、所赠房屋不得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其产权的情况;
4、若所赠房屋为共有性质,则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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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开死亡证明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死亡证明”的相关内容如下:
倘若患者不幸于医疗卫生机构离世,则需要凭借其手中的《死亡医学证明》进行申请;
针对正常丧生且无法获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公民,我们可根据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加以认证;
如若为非常规方式离世或者卫生部门无法判断丧生是否为正常状态,则需依据公安司法部门出示的死亡证明进行核实确认;
如果尸体已经成功火化,我们便可参考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予以实现。
当市民去世时,无论是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的民众,都应在丧生前一个月,或葬礼后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递交死亡证明、户口簿以及死者生前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和注销户口手续。
而死亡证明的具体开具,通常由医院负责,仅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才会由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后予以发放。
对于那些在医院接受治疗但已无力回天的老年人,家属按照当地习俗将其带回家中安息后离世的情况,医院只会证明他们已经放弃治疗,而不会开具死亡证明。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仍然有权利为其开具死亡证明。
此外,对于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离世并进行火化处理的情况,火葬场亦无需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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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非报销部分医药费谁掏钱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不是就不能在进行其他方式的报销,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千万不要为此担忧,除了在工伤保险中的规定之外,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医疗机构都会承担一部分,虽然各省市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工伤职工在这些机构和保险承担之后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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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上诉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仅凭受害人士的口供,并无其他需证明侵权行为之人有罪之实质性证据或文件佐证,且该行为责任人拒绝接受指控,则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尽管未成年人受害者的陈述可作为案件的重要证据来源,然而,还需要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并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方能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反之,仅凭受害人或被告人口供,缺乏其他证据支持,便无法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亦无法对其施加刑罚。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依赖广大民众的参与,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所有公民而言,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保持一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存在任何特权。
凡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皆可视为证据。
证据种类繁多,具体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有证据均须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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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只赔医药费吗?
工伤赔偿并不是只赔医药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都有可能会获得赔偿。若是对工伤赔偿只赔医药费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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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规范有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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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指导并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在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处理后的污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有效地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的扩散蔓延,从而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项行业标准。
该标准具体阐述了各阶段针对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应采用的工艺流程及其关键技术指标、所需配备的设备及相关材料、如何进行必要的检测与过程监控、辅助设施的设计要点、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施工与验收程序、以及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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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未交付的车库只有收据可以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他们尽快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房屋交付。
若未能达成共识,可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对方退还约定的合同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卖方的违约赔偿事宜,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首先,您有权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归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这意味着,除了返还您所支付的本金之外,还要额外补偿您一笔作为违约金)。
2.其次,您也可以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将房屋交付给您)。
对于任何迟延交付的情况,卖方都需要按照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3.最后,如果您还是决定解除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归还您支付的定金,并且按照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实际交付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试药员试死了有钱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试药过程中不幸身故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的。
根据现行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若因工作原因意外离世,其近亲家属有权依照以下流程和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同时,伤者及家属还应享受到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助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等各项合理补偿。
对于某些造成人员永久性丧失生命的特殊情况,还需额外支付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事宜,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三大方面。
其中,丧葬费的计算方式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而死亡赔偿金则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则介于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间。
具体的数额标准将由统筹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来制定,并上报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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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咬人只赔偿医药费吗
狗狗咬人后不是只赔偿医疗费还包括其他的费用,比如说因为被狗咬了,从而导致不能够工作,因此需要赔偿误工的费用。其次,因为被狗咬了,需要去进行治疗,因此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等,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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