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就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包括房屋的价格、支付的方式等已达成一致,故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依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一旦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与定金同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的款项。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当然可以违约金与定金同时约定。但是在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不能同时并用。
3.如果协议上写的是“定金”而非“订金”,那买方如果不买房子的话,没有理由要求退还定金,卖方完全可以拒绝退还定金。
对于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的现象,买方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