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如有证据充足证明退休后仍然从事工作的,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主要举证现在给大家作个介绍。
首先,主张误工必然要有返聘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且还要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司的公章与法人签字,返聘合同的工作时间要具体明确。
其次,银行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工资一般从银行发放的,更容易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是事后补的工资条,法院一般不予认可发放工资的真实性。工资是否通过银行发放,是否能够提交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记录,非常重要。合同的时间也要涵盖事故发生的前后,至少劳务合同的时间应当在事故发生前半年就已经成立,比较好些。而事故发生后,劳务合同还要一直履行期间,这样才具有合理性。
第三,需要用人单位提供一张误工证明,证明你几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因伤病请假多久,单位少发工资多少,证明中还要写明入职时间,工作职务,工资水平这样才比较完整的。还有误工证明除了单位盖章外,还要有负责人或经办人员的个人签字。
第四、提供平时上班的打卡记录,或者在公司有参加会议的记录,或者在第三方单位以公司职工身份参与的一些材料,作为证据,以让法院采纳认为该退休人员确实有上班。例如,本律师作理一起案件中,一个退休人员曾是一个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恰好这个退休人员原来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出庭参加一下案件,裁决书上有体现该退休人员是公司职工,后面我们提交了这个裁决书,法院就认定该人员有误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