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赔偿你大伯误工费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又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所以,保险公司以受害人已过退休年纪作为拒付误工费的理由是违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