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为不合法的销售方式,所签购房协议〈或称订购书、预订单等将无效。
2.如将来因此预订协议发生纠纷,引起诉讼,除非起诉时该开发商已获预售许可证,否则主张协议有效应得房的主张不能获法院支持。
3.可能存在的具体风险:
1.该在建项目十土地已押给银行〈大多开发商取此法〉,—旦欠贷不能偿还,银行有获得房屋的优先权。因无预售许可证,故你无法至房产局办理房屋预售登记,你的购买权无保障,无法对抗银行的优先权。
2.据相关司法解释,施工方工程款索取也有优先权,如开发商拖欠而致该项目拍卖,你同样不能对抗施工单位,原因同上。
3.工期拖延。既无预售许可证,说明该项目目前工程进度可能仅于地面五层以下,所以不符合预售要求〈应完成项目总投资25%以上。由此,交付房屋日期无保障。
3.建议:
交定金十首付风险太大,开发商如此,只有一个原因,其资金出现困难。
可考虑方法:
1〉.开发商提供担保,即实物、有价证券等,为到期不签合同或退款作担保。估计其接受可能性不大。
2〉.只定金,不交首付。
3〉.协议约定:签合同及备案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不签、不备案或不交房或退款,否则受让方有权以自已认为需要的方式占有房屋,因此而致后果由出让方承担;所付款全部约定为"定金",明确为签合同、备案、交房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