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在孕期是不能因为单位重大经营调整而辞退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41条就是单位关于重整发生重大困难裁员辞退的规定。
二、单位如果此时辞退了你,就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即2N。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如果你去的了怀孕证明,要么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么可以要求支付2N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