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一.买卖双方协商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至网上签约窗口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如果是通过有网上签约权限的中介公司成交的客户,可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
二.买卖双方到华侨路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楼赎楼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由交易保证机构审批买卖双方资料。
三.通过审核后,交易保证机构向买方出具审核核准通知单,买卖双方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赎楼协议等文本,并做委托公证。
四.买方凭审查核准通知单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含公积金),由贷款银行预约买卖双方面签购房贷款相关手续和担保相关合同手续,同时买卖双方在资金监管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五.贷款银行审批完毕,买卖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六.买卖双方到监管银行存入监管的首付款及佣金。
七.买卖双方到资金监管财务窗口换取收款凭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八.交易保证机构为卖方归还银行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九.交易保证机构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十.三个工作日内,贷款银行将购房贷款划转至资金监管账户。
十一.十个工作日后,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后由交易保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十二.公积金中心将购房贷款划转至资金监管账户。
十三.卖方凭购房发票,身份证到资金监管财务窗口办理划款手续,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十四.交易保证机构为买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抵押登记手续,并在交易完成后40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