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由主管区局(所)办理。? 对查账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如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控管的,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控管的,地税局先办理注销登记。对定期定额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