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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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等等。
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

一、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四)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六)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七)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后一般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伤残等级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并治愈出院后才可申请鉴定。

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1个月内申请,个人单位必须在1年内申请。

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根据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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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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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材料<br/>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br/>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br/>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br/>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br/>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br/>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br/>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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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去工伤鉴定带什么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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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去
如果你想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你需要准备好以下这些材料:工伤认定书、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以及检查报告(比如X光、CT等)。如果你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也请你一同携带。这些材料对于准确评估你的伤残情况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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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怎么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br/>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br/>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br/>(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br/>(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br/>(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r/>(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br/>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br/>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br/>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br/>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br/>知识延伸:<br/>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一)工伤认定申请表;<br/>(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br/>(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br/>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br/>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br/>引用法条:<br/>《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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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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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拿工伤鉴定书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到劳动局拿工伤鉴定书要带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到劳动局拿工伤鉴定书要带什么材料<br/>1、工伤认定申请表;<br/>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br/>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br/>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br/>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br/>(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br/>(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br/>(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br/>(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证明;<br/>(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出具的证明;<br/>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br/>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b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br/>三、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br/>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br/>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br/>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讼。<br/>综上所述,职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诊断书及身份证等资料。如果是其他情况发生的工伤,还需要额外准备资料,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因此,具体到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是基础性资料必须备齐。<br/>四、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最长1年,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没有期限,不会失效。<br/>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br/>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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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须带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必须要带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有其他的情况,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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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复婚需要带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中国公民:<br/>(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br/>(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br/>2、外国公民:<br/>(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br/>(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br/>(3)经本国(或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br/>3、外国侨民:<br/>(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br/>(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br/>(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br/>二、复婚手续如何办理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br/>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br/>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br/>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br/>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br/>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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