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单位给你上了生育保险,那么你产假期间,单位是不给你发工资的,而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你生育津贴;如果你们单位没给你上生育保险,那么它应该支付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