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资料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方法/步骤
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按属地原则可以直接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的,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提供上述必要的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资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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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和流程的详细情况参考律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