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的位于
或位于
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约
平方,房价每平方
元。 总房价
万元。乙方在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甲方同意协助乙方进行挑选房屋楼层及位置。该房屋交房期两年时间,在交房时如因面积减少或增大,均按协议所定放假多退少补。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付购房定金
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取得该房钥匙的同时,一次性付房款
万元,尾款
万元。在乙方取得房产证当天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在其产权证下来五日内,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
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总房价的两倍) 第七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协议中的房屋有处置 权。甲方是
共
人,乙方暂定
代理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乙方可以为其本人或其他亲属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双方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 甲方:
1、 乙方:
2、
3、
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