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非乡下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有生活的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得到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力。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的车、手机、空调、计量机等高档消费品的
2、有买下股票或其他投资做法的
3、给钱安排娃儿借读、择校就读的
4、因赌博、吸毒等违法做法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
5、在就业年纪内有劳动本领的人员,无正当借口两次拒却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6、经核查,存款数量不能明确或隐形收入不能核定,且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但事实上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准则的
7、其他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