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将会集中精力整治农村房屋荒废的现象,对于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房屋予以拆迁或清理,并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权。
1、房屋破旧不堪,长期无人居住上述提到,由于农民进城买房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大量的农村房屋被闲置,长期无人居住,已经形成破旧不堪的局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废旧房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2、进城落户,不再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众所周知,依照土地管理法,农村户口的居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城镇户口的居民不具备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所以,对于那些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是没有办法对其农村老家的老宅进行确权的。如此一来,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由集体负责赔偿农户一定的经济损失。
3、城镇户口在农村购买的房屋,不能确权目前,农村土地的价值逐渐攀升,很多城镇户口的居民想要到农村投资,便通过各种渠道在农村购买房屋,殊不知,依据法律条款,城镇居民是不能在农村买房的。所以,随着此次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诸多类似情形的宅基地都将会被收回。
4、家庭户口消亡,无人继承房屋产权如果一个农村家庭的户口消亡了,而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又没有人继承,此种状况下,房屋连同宅基地都将会被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