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另外,根据省的规定,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补助,具体请咨询劳动部门。并且可以通过律伴问地方的律师应该就很清楚的知道大概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