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诉讼中被要求出席庭审的被告人,如果首次传票送达之后仍然未能如约出庭,法庭有权发出第二次传票。对于经过两次正规传票传唤且没有合理解释而拒绝出庭的被告人,若情节严重,可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