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尊敬的咨询者,根据您刚刚向我咨询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与您工资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克扣、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您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担忧哦,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如果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除您的疑惑,您可以追问下去,我会认真解答您的疑惑,帮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