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有过错:1、有重婚的,重婚情形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