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预告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回复如下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需要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