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哈,尊敬的咨询者,对于您向我咨询的内容,是属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话,您不必担心,您可以直接向您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维护您的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知道以上的回答能否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您继续追问,或者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的咨询,直至您的法律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