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劳动争议官司是否聘请律师要考虑三个因素,如是否有时间亲自处理劳动争议、是否了解仲裁和诉讼知识、是否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律师费。请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是否有时间亲自处理劳动争议。一个完整的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一审和二审及执行程序。单就仲裁程序而言,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时限在45天内结案,但实际上从申请仲裁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往往半年左右。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还要到法院进行一审和二审。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执行无固定期限。整个程序下来往往需要1年半到2年时间。当然,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经过这几个阶段,有些可以在仲裁阶段结案。在各阶段,当事人要进行立案、领取通知、出庭和领取裁判文书等工作。所以,如果当事人有充足时间,可以自办理,不必请律师;如果很忙,建议请个律师全程代理。
第二,是否了解仲裁和诉讼知识。相关知识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也包括证据规则和举证质证技巧。实体法除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几部“好找”的大法外,还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部颁规章及多如牛毛的红头文件。证据规则和举证质证技巧极其重要,决定争议胜败。任何主张都要相应的证据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单位聘请了律师,或者由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员工代理出庭,若劳动者自行出庭,则双方在法律和规则的运用上严重不对等,劳动者可能要吃大亏,请律师能平衡双方实力。
第三,是否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律师费。千八百块钱的仲裁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万元以上的案件应该请律师。聘请律师要花钱,如果通过律师能多得权益,那么请律师就是值得的。囿于专业,劳动者主张权益往往不充分,该主张的没主张。如某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发现委托人少主张了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仅此一项就少计算了1.2万元。通过律师代理,变更请求,最后获得仲裁裁决的支持。所以,是否聘请律师要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