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明显缩短,但是劳动争议案件时间缩短也只是在仲裁阶段缩短,在法院诉论阶段并没有缩短,因此,打一场劳动争议官司要经历一定阶段。劳动纠纷打官司自然包括劳动仲裁程序和法院诉讼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