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女职工具体有何特殊权益

帮助5人 4.4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2-06-21 青海黄南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诉讼指导顾问
    诉讼指导顾问
    54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1、女职工拥有的特殊权益: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全文
    11 2022-06-2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7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女职工具体有何特殊权益
一键咨询
  • 海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树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南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78****109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14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213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女工产期特殊权益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8条第1款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同时在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女职工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还有法律效益吗,想了解法律上如何看待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律师回复] 关于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是否有法律效力及协议中的继承问题,法律上有如下规定和看法: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置换协议一方已故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协议符合以下条件:
主体适格:签订协议时,双方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没有将宅基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违法用途。
程序合规:遵循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如经本集体组织同意等。
一方已故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双方的继承人可继续履行协议。
宅基地置换协议中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不能直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直接被继承。
房屋可继承及 “地随房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 “地随房走” 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暂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协议权益的继承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已故方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对宅基地置换协议中涉及的权益有明确安排的,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比如遗嘱中指定某一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则由该继承人承接。
法定继承: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在置换协议中的权益。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协议中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特殊累犯具体是指什么?
特殊累犯具体是指已经因为触犯危害国家安危、搞恐怖破坏、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在结束许赦宥之后的日子再次触犯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事情,特别累犯是“一般累犯”的对称,性质上是相同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街边饭店门口停车1个小时或者1个小时多点要收取10-20元,如果不给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在哪里谩骂甚至还想动人打人的举动,我还提醒饭店门口有监控,她问题有监控多不得了。这种情况我老百姓有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现场处理

? 保持冷静避免冲突:不要与收费人员发生激烈冲突,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保障自身安全。

? 收集证据:用手机拍照或录像,记录停车位置、收费公示牌、与收费人员的交谈过程等,同时查看停车小票信息,看是否与实际相符。

投诉渠道

? 拨打停车场客服电话:查找停车场的客服电话,向工作人员清晰说明停车时间、收费金额、有无明码标价等问题,要求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案。

? 利用在线投诉平台:若停车场有官方网站或app,可进入“客服”或“投诉”栏目,填写详细投诉表单,上传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或收费单据等。

? 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工作人员说明停车场的收费问题和收费人员的不当行为,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工作人员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 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收费不合理可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提供停车时长、收费标准、周围同类停车场收费对比等详细信息。

?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认为停车场收费行为存在不合理情况,可访问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网站,获取投诉电话或在线投诉渠道进行投诉。

? 社交媒体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29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具体如何理解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具体理解如下: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想了解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承包期限:202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省试点,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从 2027 年开始,承包期延长至 2057 年。
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即使农民全家户口迁进城里,土地也不会被无偿收回,不仅可保留承包权,还能在必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调整
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 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存在整户消亡、有偿退出承包地、流转土地、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土地将被收回并做另行分配。
权益保障
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立,妇女出嫁后在婆家未获得承包地,娘家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时,婆家的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
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承包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经营模式创新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联合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支持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保护: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用地的审批,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证书变更: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将统一变更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其他政策
实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政策,不再根据家庭成员的变化来调整土地。
支持城镇落户农户转让承包权,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或退还土地承包权,避免农村土地的荒废和浪费。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特殊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广泛,并非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的员工。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其身份如何,都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普通公民如果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具体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不服劳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2、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