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在条例中明确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同时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方享受3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法律依据:根据广东省流产假规定2016版。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