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医疗期的办法: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但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