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结案件。但在起诉前,当事人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依法提起诉讼。而仲裁庭的审理时间是受理案件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案情复杂的,则延长不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