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