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操作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
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
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
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
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以上述原因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告解除,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