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当事人就协议问题产生的争议。
解析:
一、协议效力纠纷
1.无效协议纠纷,是指因协议的无效而引起的协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2.有效协议纠纷,指在协议生效的前提下,协议当事人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协议订立后协议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协议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协议纠纷为有效协议纠纷。
二、口头和书面协议纠纷
1.口头协议纠纷
是指协议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2. 书面协议纠纷 是指协议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三、国内和涉外协议纠纷
四、有无名协议纠纷
这是从协议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协议进行划分。协议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协议为有名协议,其他协议则为无名协议。
五、标准和非标准协议纠纷
除上述五种划分协议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协议订立纠纷、协议履行纠纷、协议变更纠纷、协议转让纠纷、协议终止纠纷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