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一般来说,公证与否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
2、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