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一般不能够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职工是否可以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限制劳动者兼职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不能影响先合同的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