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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哪些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2-07-06 广西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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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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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包括:解除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清偿;合同债务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全文
    7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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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终止定金怎么退款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采购合同终止定金怎么退款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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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怎么判定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
[律师回复] 解析:
集体土地包含了多种类型的土地,具体如下所述:
(1)在土地改革时期已经分配给了农民所有的原有铁路用地以及新建铁路两侧尚未被征用过的土地;
(2)公路两侧受到保护的土地及公路中的其他未被征用过的土地;
(3)国有的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但尚未办理征用手续);
(4)河道堤防以内的土地以及堤防以外的护堤地(这些土地均未被国家征用);
(5)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之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6)乡(镇)或者村级组织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进行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
(7)乡(镇)或者村办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土地;
(8)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所使用的土地。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
一九六二年九月《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于国家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5、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清查处理后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确定为国家所有。凡属上述情况以外未办理征地手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按当时规定补办征地手续,或退还农民集体。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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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终止的方法是怎样的?
采购合同终止包括六种情形:第一种是合同已经清偿完毕,即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第二种是合同解除;第三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抵销;第四种是债务人向有关机关提存;第五种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第六种是债务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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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定金两万元Pos小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定金收据是否具有法定约束力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定金收据确实具备这样的法律效力。
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当事双方可通过协商决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方式。
当债务方切实履行其相关义务之后,定金就应该被视同为价款或者被收回。
然而,若支付定金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应债务,将无权利请求对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定金;
同样,若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承担债务,则应当按照违约比例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实践中,有时候尽管合同各方并未签署书面协议,但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定金的交付,那么这种情况下,所出具的定金收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定金收据就成为了一方当事人收取定金的有力证明,从而使得定金担保得以生效。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成立。
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则应由当事人自行商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额度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与约定金额之间存在差异的,应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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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跟实际交易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并仔细分析以下几种具体情况以便妥善处理:
首先,若合同中的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合,可能源于合同某一方未能完全遵循合同条款中所指定的支付方式。
如若实际支付金额小于签订金额,此种情况往往表明存在违约行为;
反之,倘若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签订金额,则超出部分应被视为另一方的不当收益,理应予以退还。
其次,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也有可能是由于合同双方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而做出的调整。
换言之,在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对合同签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在此种情况下,尽管金额并不相符,但实际上却是合同双方共同决定的调整结果,因此并不构成违约行为,亦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
最后,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还可能源于合同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或政府定价自主调整支付金额的结果。
若在合同条款中已明确赋予合同一方在市场价格变动等特定情形下,有权依照预先设定的方式调整支付金额,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合法的调整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怀孕期间公司让更换合同主体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孕期的孕妇若收到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不合情理,有权利拒绝签署。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严格遵守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原则,任何由企业单方做出的岗位调整以及劳动合同变更都是无效的行为。
用人单位不能擅自以女性员工处于孕期等为理由,肆意更改其劳动合同内容。
倘若确需进行调整,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该女职工公平、公正地进行谈判,商讨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对于因怀孕身体状况无法适应该原劳动强度的女职工,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权利要求减少工作负担或被安排至其他能够承受的岗位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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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政府采购项目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履行完毕的、有关单位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的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中有关规定来执行,存在违约的需要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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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信用卡逾期多久停止收滞纳金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信用卡逾期一旦超越了银行所提供的宽限期限,便将引发滞纳金的缴纳。
当信用卡账单发生逾期状况后,利息将会持续累积直至客户全额清偿为止,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一般在还款日后仍有三天的宽限期存在,在这段时间内进行还款,可视为按时偿还账目;
当然具体情况如下:
1.若能全额还清账单,那么所有欠款将不会产生额外费用;
2.选择仅偿还最低还款额时,相应的每日利息按照0.05%来计算;
3.若还款金额低于银行设定的最低还款标准,就意味着已经逾期。
逾期行为将会导致罚款利率、个人信用记录受损以及银行的催交乃至可能的法律诉讼,并可能因此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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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公司破产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揭示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定的清算责任,即针对在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负有法定的协助公司清理与结清各项业务、财务及法律事务等任务的法定责任人所必需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指当公司无法履行其所欠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法定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导致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之外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都是公司破产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员组成。
若清算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并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清算义务主要由股东承担,除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形下,股东均须自行组织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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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回购股份利空吗
不一定。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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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流程具体有哪些?如何终止合同?
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各方只要互相同意,随时可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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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购买二手车去多久能拿到车牌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本地牌照汽车进行产权转让以及新车牌号注册的过程,仅需耗时两小时即可完成,随后在等待七日后便可领取属于您自己的崭新车牌号;
而相比较之下,将汽车从本地上户转移至异地的过程中,则需要经历为期两天的工作流程才能顺利完成提档(即办理汽车档案迁移),之后我们将会利用现代运输工具如快递将档案邮寄至异地的交管部门,最后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异地完成汽车落户并佩戴新车牌的全部手续。
具体分析如下:
1.本地过户:
在有关手续均已准备妥当且齐全的前提下,汽车本地过户的全过程大概只需要两个小时就能彻底办结。
2.过户到外地:
相比之下,提档到外地的汽车则需要经过为期三个工作日的提档周期,在此期间需要对车辆的所有信息资料进行详细提取和整理。
3.过户过程相当迅速,仅需一天时间就能搞定,同时若您愿意保留原有车牌号码,那么在等待新牌制发完毕后便可自行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领取;
至于新的车牌号,只需在当天去当地车管所即可完成领取。
4.领取新的车牌号所需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七天之内,但如果您迟迟未接到相关通知,您完全可以拨打临时牌照背后印有的电话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最新消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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