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在生效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以离婚为基础,只有离婚成功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一起协议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能随意更改协议内容,否则更改无效。”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