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离婚时,有三个小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决,确保小孩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三个小孩,并且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然后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处理,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小孩的情况,然后询问夫妻双方的意愿,最后再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进行判决,确定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一般情况下,三个孩子不会让一人直接抚养的,一般会让两人抚养,情况特殊的,才会让一方直接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