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重婚、有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此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具有过错行为的,依法不能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